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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的政治與政策(摘要)

  發表日期:2016-06-21     作者:法提姆 (Timothy Ferry)

台灣無法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機構,也未能簽署聯合國的條約,包括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因此台灣不受任何國際減少排放溫室氣體協定的約束。但台灣不僅公開宣示將依去年達成的巴黎協議減少碳排放,並進一步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訂為法律規範。

京都議定書將於2020年失效,由195個國家簽署的巴黎協議將取而代之。後者的目標是要使全球平均溫度上升的幅度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最好是控制在1.5度以內。要達到此一目標,協議要求各簽署國針對溫室氣體排放提出詳細的國家清冊報告,並提出稱為「國家自主預期貢獻(INDC)」的減排計畫。

台灣已訂定宏遠的INDC目標,以展現它做為「地球公民」的善意,要「為對抗氣候變遷做出貢獻」。台灣已承諾到了2030年,減排量要達到該年「一切照舊預估值(BAU level)」的50%。台灣目前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2億8,900萬噸,由於對能源的需求持續升高,如果一切照目前情況發展,台灣在2030年的排放量將達到4億2,800萬噸。換句話說,台灣的目標是在2030年僅排放2億1,400萬噸,比目前的年排放量減少25%。

台灣有很好的理由要支持減緩氣候變遷的努力。其中之一是全球氣候變遷對台灣等西太平洋與東亞地區島嶼造成的衝擊,預料將會特別嚴重。此外,雖然台灣2014年2億7,720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全球357億噸當中所占比例僅0.55%,但台灣人均年排放量約達12噸,相對較高。在中國,人均年排放量僅7.6噸,日本為10.1噸。企業領袖擔心,台灣有朝一日可能會因為人均排放量較高面臨批評,或者出口將被課以減碳稅。台灣願意積極減排的另一目標,在於即使中國預料將繼續阻撓,台灣希望能藉此進一步參與國際氣候變遷組織,特別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中國製造的污染,遠超過世界任何其他國家,每年排放的溫室氣體約達105億噸,比美國的排放量53億噸幾乎多出一倍。根據美國並未簽署的京都議定書,中國與印度等主要排放國不必承諾減排量,結果是在京都議都書有效期間,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大幅增加,從1990年的250億噸,到2014年增加到大約350億噸。能把所有主要排放國邀集到巴黎簽署新的減排協議是個重大成就,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辦公室不太可能冒著讓巧妙的平衡遭到破壞的風險,不顧中國反對,試圖把台灣納入。

台灣未參與巴黎協議,就表示不像簽約國需要接受排放監督與查核,但台灣也無法從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取得技術協助與諮詢服務。依巴黎協議,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辦公室承諾要在「減緩、適應、財務、技術轉移與能力建置」方面協助簽約國。

立法院去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它的目標高於「國家自主預期貢獻」,承諾到2050年,排放量要比2005年減少50%。要達到那個目標,台灣在2050年的排放量不能超過1億3,400萬噸。

國家自主預期貢獻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目標都很遠大,而台灣在國際間政治孤立的地位,可能使台灣無法取得達到目標所需要的技術與其他協助。另一方面,台灣本身的政治環境可能構成更大的障礙。

經過最近的選舉之後,民主進步黨首次同時取得總統寶座與立法院的多數席次。對民進黨來說,反核是個核心理念。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已經承諾,要讓台灣現有的6部核能發電機組在目前的運轉執照到期時除役,同時要讓幾乎完工的龍門核能發電廠(核四廠)永久封存,讓台灣在2025年成為非核家園。問題在於,以碳排放的角度來說,核能是「乾淨」能源,要用什麼發電方式取代核能發電,才可以達到減排的目標?台灣的核能電廠目前每年發電400億度(瓩/小時),占總體發電量約19%。

為了取代核能,民進黨承諾大量增建再生能源設施,光是太陽能的發電量,就要達到20百萬瓩,但問題還是在於:能否產生足夠的再生能源以填補廢核造成的空缺?非核的台灣會不會更加依賴會製造溫室氣體的化石燃料?

雖然各國努力降低能源密集度,想藉此使碳排放和經濟成長脫鉤,但能源消耗與排放量依然持續成長,只不過速度減緩。要大幅減少排放量的難度很高。吉興工程顧問公司已退休的董事長陳立誠認為,台灣若不用核能,要想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減少那麼多的排放量,又不能給經濟帶來嚴重影響,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台灣電力有38%是靠燃煤,溫室氣體排放量有88%以上是發電所產生,因此,發電業各種能源的比重對於台灣能否達到減排目標極為重要。

陳立誠依目前政府與民進黨各項能源計畫,預測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並把從2015到2030年整體能源需求上升1.5%的因素納入考量。例如現任政府計畫要在2030年以前,使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達到17.25百萬瓩(相當於台灣目前裝置容量40百萬瓩的42%),如果核能發電在2025年全部停止,則20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會增加到3億1,000萬噸。在民進黨的計畫中,再生能源比重較大,在核能電廠同樣關閉的情況下,排放量增加的幅度較小,但也好不到哪裡去,到2030年仍會達到3億噸。

還有一個假設,它包含民進黨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計畫,加上核電廠全部運轉,包括引發爭議且尚未全部完工的核四廠在內,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的排放量也只能維持在大約2億5,000萬噸,離國家自主預期貢獻的目標2億1,400萬噸還差很遠。陳立誠認為,他的估計還算是保守的,因為他沒有納入運輸與工業可能增加的排放量。

民進黨不認同陳立誠的估算。民進黨預期從現在到2025年,能源消耗將大減20%,因為科技進步,台灣的工廠將採用效率更高的機器設備,而且電力公司將進行策略性定價,並使用智慧電表以監督電力使用的情況。民進黨也提倡多加利用液化天然氣與超臨界燃煤火力發電廠,以取得等量的電力,但減少排放。

環保署似乎同意,它指出新科技可能帶來的成果,而且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也要求政府「積極協助並鼓勵工商業採用低碳科技」。台灣可以採取的另一個步驟是建立「限額與交易」的碳排放交易制度。除了管制排放與協助業者升級,限額與交易制度還具有另一個潛在的好處:台灣可能加入區域的排放交易組織。

減少排放溫室氣體與廢核這兩個目標彼此並不相容,台灣能否達成這些目標,還有待觀察,但毫無疑問,相關議題已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關注。

本文版權所屬: Taiwan Business TOPICS

原文英文版: http://topics.amcham.com.tw/2016/04/politics-policies-climate-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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